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人【201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梳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1月27日下午,厦门大学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在颂恩楼16楼7号会议室召开。詹心丽副校长出席并主持此次会议,校法律事务办、审计处、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詹心丽副校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教育部文件精神,指出要在《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基础上,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办学,并要求全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全部纳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郑文礼主任对教育部文件的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介绍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8所兄弟院校贯彻落实情况,指出这些院校已经明令禁止干部培训与校外机构进行合作办学。审计处处长陈芃表示,今后学校的非学历教育办学的审计工作要以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为依据。与会同志纷纷表达了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同时结合各学院非学历教育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最后,詹心丽副校长根据会议的讨论提出了几点意见:第一,要深刻理解教育部文件出台的背景,认真学习,严格按照中央和教育部文件的精神规范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第二,要统一思想认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各学院要提升自身办学能力,扩大办学影响力;第三,教育部文件出台前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在合同期内要督促合作方规避干部培训项目。

此次会议对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梳理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有着重大意义。
厦门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