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在颂恩楼215会议室召开。邓朝晖副校长,校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委员,各办学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分管领导,继续教育处全体人员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继续教育管理处孙梓光处长主持。

继续教育管理处杨鸿飞副处长向参会人员逐条解读《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晰管理机构与办学主体、办学项目管理、合作办学管理、教学管理、经费管理等关键条款。
会上,邓朝晖副校长还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详细解答针对有关条款提出的相关问题。

最后,邓朝晖副校长做总结讲话。她强调,对继续教育办学工作进行依规、有效的管理,才能更好履行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达到反哺、促进教学科研的效果。各办学单位需严格按照《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申报、审批流程,依法依规拓展办学活动;同时,继续教育管理处既要做好管理也要做好服务,既要严格管理,也要为办学单位排忧解难,创造有利办学条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服务的提质增效。各部门要积极作为,合力打造高水平、多层次、有特色的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品牌。
